专家支招网络支付安全 正研发“数字身份证”防网偷
本报首届 “法治文化沙龙”昨日邀请专家共同探讨网络支付安全问题
3月21日消息:据据《新闻晚报》报道,支付页面遭恶意篡改后,账户里的资金余额被全部转走;手机换号未取消绑定,导致支付宝账号被盗用……伴随网络购物飞速发展,网络支付和手机支付越来越普及,但潜在安全隐患不容忽视。个人信息被泄露、被不法分子以钓鱼网站骗取钱财、被植入木马病毒获取账户密码、支付数据被篡改等事件屡有发生。
昨天下午,本报举办首届“法治文化沙龙”,从去年年末“网银钱款莫名转入巨人账户”系列维权报道谈起,探讨网络支付安全问题。与会专家表示,网络支付安全系数的提升,关键在于建立完善、有效的社会防范机制。
案例
网络买点卡被划走33万,“巨人案”择日开庭
本报曾报道的 “网银钱款莫名转入巨人账户”中受害人之一徐先生在网上支付500元手机话费时,被木马劫走银行卡内14万元,这笔钱到了上海巨人网络公司的账户上。据悉,经各方协调努力,这笔钱款已从上海巨人公司账户上转至延吉公安机关账户上。这也是巨人公司从报案封存账户上转出的第一笔款项。但还有不少受害者为自己丢失的钱款焦虑,是否被转走,如未被转走,如何拿回等等问题困扰着大家。
温州人张先生今年1月7日在广州进货,在宾馆住宿时用客房内电脑购买网络游戏点卡。没想到在操作过程中,银行卡内的33万多元余款被悉数转走,先是转入一支付宝账户,随后转入巨人网络公司所属的网游账号。 “我既没有支付宝账户,也不玩巨人网络的游戏,钱怎么就到了他们公司呢? ”张先生上网一查,发现全国各地有数以百计的人有过非常类似的遭遇。张先生和巨人网络公司交涉后,公司方冻结相关网游账号。张先生也在第一时间向广州警方报了案,也在温州法院立案,择日开庭。
交锋
退还钱款是否必须等到破案后?
正方:受害人的资金最终被转至 ‘巨人网络’,资金便带有了赃款性质,只能在公安机关扣押、保全后,认定犯罪行为成立、确认是赃款的前提下,才能由公安机关进行退款
反方:除了刑事途径外,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。以被骗33万余元的张先生为例,在张先生和 “巨人网络”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, “巨人网络”拿这笔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理应直接退款
公证人:可以先把这笔资金去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,等条件成熟时再交付真正的债权人
在昨天的 “法治文化沙龙”上,来自律师界、公证界、法学界等的专业人士对网络支付、手机支付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。一个核心问题是,一旦发生钱款被莫名转走的情况,退款程序是否一定要等到破案后才能启动?
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康烨律师表示,作为网络游戏的运营主体, “巨人网络”以及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商直接退款于法无据。 “事实上,受害人的资金最终被转至‘巨人网络’,资金便带有了赃款性质,只能在公安机关扣押、保全后,认定犯罪行为成立、确认是赃款的前提下,才能由公安机关进行退款。”上海市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副教授蔡一军也持类似观点。
然而,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却认为,除了刑事途径外,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。以被骗33万余元的张先生为例,他的资金流向非常明确,即从自己的网银账户转至支付宝,再转至 “巨人网络”。在张先生和 “巨人网络”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,“巨人网络”拿这笔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理应直接退款。
“在法律实务中,之所以多数诉求 ‘巨人网络’返还不当得利的受害人败诉,并非民事救济途径本身的问题,而是举证的问题。对于普通受害者来说,交易指令皆为自己发出,要证明这个交易指令系在木马病毒等的干扰下误发,这非常困难。而如果无法证明这点,法院确实很难支持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请。”
关于退款问题,本报曾报道的徐先生最有感触。去年年底被骗14万。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奔波、协商、交涉,徐先生的这笔钱终于从“巨人网络”的游戏账户上转到延吉当地公安机关的账户。为此,徐先生专门给公安机关送去了锦旗。到目前为止,这笔钱尚未真正回归到徐先生的手里。
上海市公证行业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、青年公证人沙龙负责人李辰阳则表示,既然受害人的涉案钱款到底是否应该归还尚存争论,可以先把这笔资金去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,等条件成熟时再交付真正的债权人。 “对于 ‘巨人网络’来说,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,因为可以免除部分责任,避免节外生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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